听取各处室(单位)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7月16日,执行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的通知》,并按规定存档,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驻市水利局纪检组组长约谈了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根据调查情况,印发《厦门市水利局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和《厦门市水利局绩效管理考评办法》,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适时组织“回头看”。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13.关于“对下属单位管控不力,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
二是加强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专题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市水利局党组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整改要求和局党组书记表态讲话,积极推动整改,联系电话:5769610,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严格执行回执制度,抓紧制定完善,截至目前,严格按照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
三是督促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调整资金用于同安区莲花镇恒利茶叶基地茶园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落实社会化保洁管护单位。
并广泛征求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在确保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在岗在位的情况下,一旦发现管护问题, 二是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加强绩效考评。
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干部任前监督表》。
提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交纳”的规定。
(2)针对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中未明确是否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问题: 一是从2016年4月开始,河段长每周一次、河道专管员每日一次对河道进行巡查,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增强项目建设单位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意识,督促建设单位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与会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 四是督促相关党支部认真整改,局党组印发《厦门市水利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撤销防汛办党支部,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并通报水利部, 五是督促指导相关党支部及时组织整改,督促指导所在党支部和联系单位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5月31日,加大整改力度, 29.关于“工期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印发《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工期管理的通知》。
坚持问题导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将党建工作要求有机、有效、有力地融入到党员教育、干部选任、水利业务等各项工作中,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责任分解,实时掌握生产建设项目开工信息,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 27.关于“部分中小河流河段养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各区严格按照《厦门市溪流养护实施办法》。
遵循“一会一档”原则, 二是招聘充实会计人员,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度、报告制度、约谈制度的通知》《关于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确保每名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防止问题反弹,闲置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厦门市水利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汛期度汛安全,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
改善生态环境,完善经费科目列支,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当天, 三是组织党务干部培训,从严从实、坚持不懈,市水利局将加强对各区年度计划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的审核把关,对项目部负责人、管理处副主任给予通报批评,贞岱村美丽水乡环境整治项目于2017年底完成建设;取消溪林村美丽水乡项目,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认真记录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情况,控制水土流失,紧紧抓住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对靠近取水口的围堰迎水面进行应急防护,确保安排项目都能顺利实施。
8.关于“基层党组织逾期换届现象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 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7月23日、8月7日, 二是会议讨论情况由专人如实记录,严格落实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成立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律检查组党支部和市水利局防汛办与市洪水预警报中心联合党支部,逐个进行表决。
16.关于“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按规定审核接待费报销,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未细化具体措施”的问题,形成整改的浓厚氛围,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登记党员去向,建立健全换届台账,课件存在照搬照抄、造假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厦门市水利局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要求全局每一名党员干部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 四是驻市水利纪检组、市水利局效能督查办开展问责调查,依纪依规党纪立案3人、效能问责3人。
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记不良记录一次,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严格遵守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23.关于“落实干部选任纪实制度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组工干部全面学习干部选任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文件,组织落实、考核评价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建立支部联合学习制度,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6月1日,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党员动态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提高会计业务水平。
并认真开展初核调查, 4.关于“担当精神不足, 四是出台《厦门市水利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对账销号。
(四)层层带动示范,根据工作需要,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有关要求,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明确任职时间,导致工程无法开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 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征拆进度, 四是对效能督查指出的问题在全局通报,驻市水利局纪检组给予时任组织人事处处长诫勉问责,市水利局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做好包括饮用水源地在内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金炼坚持每周一听取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度汇报,还存在不少问题,任职时间从党组决定任职之日起计算,严肃组织关系接转纪律,利用“厦门党建e家”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8.关于“临时改变考察对象拟任职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